案例介紹
2018年4月,某消費者通過12378維權熱線投訴,反映在其投保時某保險公司業務員未對保單內容解釋清楚,同時存在代客戶抄錄相關風險提示的情況。
案例分析
消費者投訴后,當地銀保監局調取了相關投保單、回訪錄音等資料;對保險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據業務員反應消費者投訴中“風險提示語均為抄錄”是在投保人授權下代抄。業務員稱在保險銷售時及公司對消費者電話回訪時分別對投保人就保單的保險責任、退保損失、分紅收益的不確定、猶豫期權益、閱讀產品說明書等進行了詳細說明和提示。調查人員多次撥打消費者電話,均未接聽。因此,信訪投訴反映的“在銷售時業務員并沒有解釋清楚保單的相關內容”,根據現有資料無法核實。但保險公司業務員代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屬違規行為。
曉保提醒
1、消費者在投保時應對保單的保險責任、退保損失、分紅收益、猶豫期權益、產品說明書等資料進行詳細閱讀,保險公司業務員也應就客戶的提問進行詳細解答。
2、消費者應在詳細了解保險產品相關內容后親自抄錄風險提示語,不應交由他人代抄。
3、案例中保險公司業務員存在代抄風險提示語行為屬于違規行為,當地銀保監局已就此事對該公司下發監管函,并對省公司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案例中保險公司已進行內部追責,并對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罰。 |